习式妙语|中国倡议回响阿斯塔纳

今年是习近平主席连续第五年参加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也是《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签署15周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

同舟共济,共创上合组织美好未来

国际舆论高度赞扬此次峰会取得的成果,认为这将有助于上合组织成员国更加紧密合作,携手应对当今世界的重大挑战。

习近平访哈并出席上合组织峰会成果丰硕

这次访问是习近平主席主持“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后首次出访,也是中国面向欧亚地区的一次重大外交行动。
行程介绍
  • 〓国事访问

  • 第三次访问哈萨克斯坦
  • 哈萨克斯坦是中国的友好邻邦和全面战略伙伴,是中方共建“一带一路”、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合作伙伴。
  • 中哈亚欧跨境运输视频连线仪式
  • 两国元首共同出席仪式,见证经贸、金融等领域的多项重要合作文件的签署。
  • 阿斯塔纳专项世博会开幕式
  • 这是中亚国家首次承办世博会,主题为“未来的能源”。中方以最大展馆面积参展。习近平主席出席世博会开幕式。

  • 〓上合峰会〓

  • 活动与会见
  • 专场文艺晚会、非正式晚宴,小、大范围会谈,签字仪式,欢迎宴会等;同与会的有关国家领导人举行双边会见。
  • 《阿斯塔纳宣言》
  • 各成员国领导人签署并发表《阿斯塔纳宣言》,发表会议《新闻公报》,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等文件。
  • 印度、巴基斯坦完成加入程序
  • 各成员国领导人签署给予印度、巴基斯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的决议。
  • 峰会议题
  • 1. 探讨组织发展现状、任务和前景
  • 2. 就国际和地区重大问题交换意见

  • 峰会后,中方将接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并于2018年主办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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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哈关系
 
 

中哈于1992年1月3日建交。2002年12月签署中哈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05年7月中哈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全面彻底解决边界问题。2011年双方宣布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中哈两国经贸关系

哈萨克斯坦是我国在独联体地区第二大贸易伙伴,对外投资第一大目的地国。我国是哈萨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投资来源国。

 
 
能源合作
  中哈在油气等领域开展良好合作。双方共同修建了我国第一条跨境输油管线—中哈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线A/B/C三线均过境哈。
 
 
 
文化领域
  两国教育、文化、科技领域合作成果丰硕,常年互派文艺团组演出。我国在哈萨克斯坦设立了4所孔子学院。中哈已建立15对友好省州和城市,其中北京和阿斯塔纳互为友好城市。
 
 
 
习主席对中哈关系的评价
  中哈是友好邻邦和全面战略伙伴,双方都将发展同对方关系作为本国外交政策优先方向。可以说,中哈关系正处于历史最高水平,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不断扩大和深化中哈务实合作,对巩固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物质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两国高层交流

2016年3月,萨金塔耶夫第一副总理来华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年会;3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华盛顿核安全峰会期间同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寒暄;6月,习主席在出席上海合作组织塔什干峰会其间同纳扎尔巴耶夫总统举行双边会见;7月,张高丽副总理在北京同萨金塔耶夫第一副总理举行中哈合作委员会双方主席会晤;9月,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对华进行工作访问并出席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11月,李克强总理对哈进行正式访问并举行中哈总理第三次定期会晤;11月,张高丽副总理在北京同马明第一副总理举行中哈合作委员会双方主席会晤;12月,哈议会上院议长托卡耶夫访华。

 
 
上海合作组织历次峰会
2016年6月

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各成员国将根据上合组织乌法峰会通过的决议,正式启动吸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的程序。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表《中乌联合声明》。

2015年12月

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乌法宣言》。批准包括《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在内的一系列文件,签署《上合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程序等决议,发表成员国元首关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声明、关于应对毒品问题的声明以及会议《新闻公报》。

2014年9月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凝心聚力 精诚协作 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再上新台阶》的讲话,提出4点主张。成员国元首签署并发表了《杜尚别宣言》,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批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

2013年9月

13日,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举行。与会元首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峰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3-2017)》。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题为《弘扬“上海精神” 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讲话。中方在峰会上宣布已成立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

2012年6月

6日至7日,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作为主席国元首主持会议。与会领导人就深化成员国友好合作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对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作出规划,达成新的重要共识。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等10个文件。

2011年6月

15日,元首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哈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六国元首围绕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凝聚共识、巩固团结的主题,总结了过去的成就和发展经验,并在深入分析国际和地区形势发展的基础上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对上合组织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作出战略规划。

2010年6月

11日,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在乌首都塔什干举行。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

2009年6月

15日至16日,元首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在俄叶卡捷琳堡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叶卡捷琳堡宣言》和《反恐怖主义公约》等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给予斯里兰卡和白俄罗斯对话伙伴地位。

2008年8月

28日,元首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六国元首就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和合作重点方向、相互关系准则、对外交往基本立场等达成新的重要共识。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条例》等重要文件。

2007年8月

15日,元首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把成员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保和平”的思想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2006年6月

15日,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上海举行。六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合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的下一步发展确定了方向和任务。

2005年7月

5日,元首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2004年6月

六国元首正式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签署、批准了《塔什干宣言》、反毒合作协议等多份重要文件,并决定采取新举措,推进安全和经济方面的务实合作,建立成员国外交部间协作机制等。在此次峰会上,蒙古国获得观察员地位。 

2003年5月

六国元首讨论了在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等重大问题,并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时任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该组织秘书长。

2002年6月7

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3个政治、法律文件,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对上海合作组织宗旨、组织结构、运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对外交往等原则作了明确阐述,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

2001年6月

14日,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组成的“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15日,六国元首举行了首次会晤,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六国元首还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