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zAvv china.huanqiu.comarticle政协委员:完善国内引智环境 引进海外人才/e3pmh1nnq/e3pmtdr7f今天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主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恩迪作了题为《加强海外引智工作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的发言。张恩迪委员指出,海外人才在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国内引智环境,坚持用国际化视野引进海外人才,用国际化标准完善体制机制,用国际化要求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为此,她建议:一、对政府资助项目建立和完善引智绩效评估机制。一是适时评估。重点做好人才、项目引进前期评估,两年后可进行中期评估,同时设定合理年限做长期评估。二是动态调整。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三是分类扶持。对于着眼长远发展所选择的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扶持。 二、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在保证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海外人才创业创新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统筹机制。放宽对科技入股量的限制,帮助留学人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完善研发失利的风险补偿退出机制等。要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制定鼓励高校与海外人才企业合作的政策及相应的奖励和补偿办法,加强知识产权交汇、仪器设备共享、技术转移合作等方面的中介服务等。三、搭建海外人才合作交流平台。海外人才合作交流平台的建立不仅仅依附于创业园区之间的交流合作,更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建立专门的办事机构以及专项资金支持等来保障合作创业平台的建立,实现海外人才交流合作的绿色通道。四、积极保护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的合法权益。对海外人才创办的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发展的过程中遭遇跨国公司等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纠纷,应整合相关专家资源提供法律援助和智力支持,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对于引进重大技术创新的合作人才,应加强审查力度,避免相关知识产权风险和法律风险。五、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国际化人才居住发展环境。完善移民“绿卡”制度,简化海外人才往返签证手续等,方便创业人才往返;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体系,对于国家急缺人才可参照国际同行薪金水平;建立海外人才创业导师库和优秀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制度;以国际化标准培养本土人才,完善国际合作办学与交流制度。1362743520000责编:张阳人民网136274352000011["9CaKrnJzAjq","9CaKrnJzuGe","9CaKrnJztMq","9CaKrnJztwN","9CaKrnJzt0C","9CaKrnJzqBx"]{"email":"zhangyang@huanqiu.com","name":"张阳"}
今天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主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恩迪作了题为《加强海外引智工作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的发言。张恩迪委员指出,海外人才在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国内引智环境,坚持用国际化视野引进海外人才,用国际化标准完善体制机制,用国际化要求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为此,她建议:一、对政府资助项目建立和完善引智绩效评估机制。一是适时评估。重点做好人才、项目引进前期评估,两年后可进行中期评估,同时设定合理年限做长期评估。二是动态调整。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三是分类扶持。对于着眼长远发展所选择的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扶持。 二、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在保证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海外人才创业创新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统筹机制。放宽对科技入股量的限制,帮助留学人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完善研发失利的风险补偿退出机制等。要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制定鼓励高校与海外人才企业合作的政策及相应的奖励和补偿办法,加强知识产权交汇、仪器设备共享、技术转移合作等方面的中介服务等。三、搭建海外人才合作交流平台。海外人才合作交流平台的建立不仅仅依附于创业园区之间的交流合作,更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建立专门的办事机构以及专项资金支持等来保障合作创业平台的建立,实现海外人才交流合作的绿色通道。四、积极保护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的合法权益。对海外人才创办的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发展的过程中遭遇跨国公司等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纠纷,应整合相关专家资源提供法律援助和智力支持,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对于引进重大技术创新的合作人才,应加强审查力度,避免相关知识产权风险和法律风险。五、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国际化人才居住发展环境。完善移民“绿卡”制度,简化海外人才往返签证手续等,方便创业人才往返;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体系,对于国家急缺人才可参照国际同行薪金水平;建立海外人才创业导师库和优秀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制度;以国际化标准培养本土人才,完善国际合作办学与交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