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znJt作者:王欢world.huanqiu.comarticle日媒指中国在钓鱼岛部署海上浮标收集日情报/e3pmh22ph/e3pmh26vv【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钓鱼岛附近及其周边200海里海域是中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EEZ),按照相关规定,中方有权在该海域内从事海洋科考和海洋综合研究,然而日本《产经新闻》2月22日却报道称,中国已在钓鱼岛附近海域部署海上浮标,意在通过浮标收集日方情报掌握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最新动向,并称中方此举违反《联合国海洋法条约》以及“日本国内法”。《产经新闻》称,日本政府首次确认中方部署海上浮标是在进入2013年之后。浮标部署的具体位置位于“中日中间线”日本一侧,日本海上保安厅已对其进行了“拍照取证”。2月21日,中国渔政船曾一度进入钓鱼岛领海,加之中国对“日本领海和领空”发起的攻势已成“既定事实”,因此部署海上浮标成为中方又一“不当行为”。报道认为,中方部署的浮标特点具有精密仪器多等特点,浮标中很可能含有中国政府部门的通信仪器。部署海上浮标后,中方将可通过声波确定日本潜艇引擎发出的声音,借此来确认日海自潜艇在钓鱼岛周边水下的动向,中方同时还可通过声波的传递方式,收集日方的部分基本数据。 该媒体还称,中国过去也曾在南海部署海上浮标。2012年5月,正当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沙群岛主权问题上关系不断紧张之时,中国海军军舰等突然在南沙海域部署海上浮标,引发菲政府的不满和抗议。中国外交部曾多次强调,所谓“中间线”是日方单方面提出来的,中方从来没有接受,现在不会接受,今后也不会接受。但《产经新闻》则宣称,中日两国一直将从海岸线等距离的“中日中间线”作为双方EEZ的边界线,中方一直主张中国的大陆架可延伸至冲绳群岛西侧的冲绳海槽。同时,“中日中间线”附近有东海油气田,中日双方曾于2008年前后促成“维持现状”共识,但中方一直对“天外天”油气田进行“单方面不正当开采”。《产经新闻》还搬出所谓的法律,认为按照《国际海洋法条约》有关EEZ和大陆架的规定,中国在“非本国的EEZ内”部署设施已违反海洋法条约,同时还违反“日本国内法”。近年来,日本媒体不断在报道中提及所谓“中日中间线”这种说法,并炒作中国在单方面开发部分东海油气田,实际上中国外交部早在2006年就曾作出声明强调,东海尚未划界,中日在东海划界问题上存在争议,应该通过协商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中方反对日方制造新的矛盾和争端。日本媒体的相关报道是对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的曲解。“天外天”等油气田位于无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中方对有关油气田进行开发活动是行使中方固有的主权权利。136149912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qixiaohan环球网136149912000011["9CaKrnJzle7","9CaKrnJzldO","9CaKrnJzlav","9CaKrnJzhtC","9CaKrnJzk7O"]{"email":"qixiaohan@huanqiu.com","name":"qixiaohan"}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钓鱼岛附近及其周边200海里海域是中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EEZ),按照相关规定,中方有权在该海域内从事海洋科考和海洋综合研究,然而日本《产经新闻》2月22日却报道称,中国已在钓鱼岛附近海域部署海上浮标,意在通过浮标收集日方情报掌握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最新动向,并称中方此举违反《联合国海洋法条约》以及“日本国内法”。《产经新闻》称,日本政府首次确认中方部署海上浮标是在进入2013年之后。浮标部署的具体位置位于“中日中间线”日本一侧,日本海上保安厅已对其进行了“拍照取证”。2月21日,中国渔政船曾一度进入钓鱼岛领海,加之中国对“日本领海和领空”发起的攻势已成“既定事实”,因此部署海上浮标成为中方又一“不当行为”。报道认为,中方部署的浮标特点具有精密仪器多等特点,浮标中很可能含有中国政府部门的通信仪器。部署海上浮标后,中方将可通过声波确定日本潜艇引擎发出的声音,借此来确认日海自潜艇在钓鱼岛周边水下的动向,中方同时还可通过声波的传递方式,收集日方的部分基本数据。 该媒体还称,中国过去也曾在南海部署海上浮标。2012年5月,正当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沙群岛主权问题上关系不断紧张之时,中国海军军舰等突然在南沙海域部署海上浮标,引发菲政府的不满和抗议。中国外交部曾多次强调,所谓“中间线”是日方单方面提出来的,中方从来没有接受,现在不会接受,今后也不会接受。但《产经新闻》则宣称,中日两国一直将从海岸线等距离的“中日中间线”作为双方EEZ的边界线,中方一直主张中国的大陆架可延伸至冲绳群岛西侧的冲绳海槽。同时,“中日中间线”附近有东海油气田,中日双方曾于2008年前后促成“维持现状”共识,但中方一直对“天外天”油气田进行“单方面不正当开采”。《产经新闻》还搬出所谓的法律,认为按照《国际海洋法条约》有关EEZ和大陆架的规定,中国在“非本国的EEZ内”部署设施已违反海洋法条约,同时还违反“日本国内法”。近年来,日本媒体不断在报道中提及所谓“中日中间线”这种说法,并炒作中国在单方面开发部分东海油气田,实际上中国外交部早在2006年就曾作出声明强调,东海尚未划界,中日在东海划界问题上存在争议,应该通过协商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中方反对日方制造新的矛盾和争端。日本媒体的相关报道是对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的曲解。“天外天”等油气田位于无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中方对有关油气田进行开发活动是行使中方固有的主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