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OCc9Xrcj8u world.huanqiu.comarticle商务部初步裁定:欧盟猪肉存在倾销行为,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e3pmh22ph/e3pmh26vv【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倪浩】9月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在中国存在倾销,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对欧盟猪肉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有事实依据,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维护我国公平进口秩序和国内产业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5日介绍称,2024年6月17日,应中国畜牧业协会申请,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始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目前,初步证据表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相关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商务部2025年9月5日发布初裁公告,裁定欧盟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5.6%—62.4%,并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国和消费国,长期以来,猪肉供应以国内生猪屠宰为主,进口猪肉作为补充调剂。但从2007年开始,猪肉及猪副产品进口量稳步增加,且增幅不断扩大。期间,欧盟成为中国猪肉相关产品的第一大进口来源。海关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间,来自欧盟的猪肉相关产品占中国总进口量的年均比例飙升到了54%。 行业内人士介绍称,全球相关猪肉主要生产国(地区)一直寻求进入中国庞大的市场,欧盟尤甚。据了解,由于饮食差异,欧盟区域内居民一般不食用猪副产品,加之欧盟猪肉生产存在大量过剩产能,因此倾销出口中国成为不二选择,为其消化过剩产能的重要方式。欧盟猪肉相关产品也得以在中国市场长期保持第一进口来源地位,且出口数量一直保持高位。 近年来,受市场供需波动影响,猪价存在下行压力,国内产业盈利水平也随之不断下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同时,欧盟利用上述所谓竞争优势低价向中国市场倾销出口猪肉相关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冲击和影响。 2024年6月6日,商务部收到国内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认为,欧盟相关猪肉产品在中国市场存在明显的倾销行为,已经给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相关负责人今年9月5日表示,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欧盟相关产品的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据此,调查机关于9月5日发布初裁公告,决定以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6月17日立案后,调查机关通过发放问卷、听取评论意见、走访相关国内企业及对欧盟企业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了调查。调查程序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利害关系方权利。跟踪此案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史晓丽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调查机关严格依照我国反倾销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进行立案和调查,向欧盟出口商或生产商、国内生产者和国内进口商发放了调查问卷,充分听取了利害关系方的意见和评论。调查机关在此基础上得出的调查结论是客观的,作出的初步裁决是有事实依据和公正的,是维护我国公平进口秩序和国内产业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强调说,中方一贯审慎、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2025年以来,中方未对欧发起任何新调查,仅对白兰地、共聚聚甲醛2起反倾销案件作出终裁。其中,在白兰地案中,调查机关充分考虑欧盟企业诉求,以达成价格承诺协议方式结案。而同期欧盟对我发起6起反倾销原审调查,对我16起案件作出初裁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对12起案件作出终裁并正式征税。 史晓丽也认为,我国一直审慎运用贸易救济措施,至今对欧盟仅发起38起调查。而欧盟却对中国累计发起了263起调查,是全球第三大对华贸易救济调查发起者。而且欧盟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还引入“市场扭曲”标准,人为制造出所谓的“倾销”或人为抬高倾销幅度,以实现打击中国出口的目的。 面对欧盟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做法,中方一直通过在世贸组织起诉等途径敦促其停止对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并希望通过双边对话磋商解决贸易摩擦问题。商务部贸易救济局上述相关负责人9月5日表示,中方始终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愿与欧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共同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最终裁决。 1757069580904责编:赵钰阳环球时报-环球网175706959908711[]{"email":"zhaoyuyang@huanqiu.com","name":"赵钰阳"}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倪浩】9月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在中国存在倾销,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对欧盟猪肉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有事实依据,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维护我国公平进口秩序和国内产业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5日介绍称,2024年6月17日,应中国畜牧业协会申请,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始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目前,初步证据表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相关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商务部2025年9月5日发布初裁公告,裁定欧盟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5.6%—62.4%,并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国和消费国,长期以来,猪肉供应以国内生猪屠宰为主,进口猪肉作为补充调剂。但从2007年开始,猪肉及猪副产品进口量稳步增加,且增幅不断扩大。期间,欧盟成为中国猪肉相关产品的第一大进口来源。海关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间,来自欧盟的猪肉相关产品占中国总进口量的年均比例飙升到了54%。 行业内人士介绍称,全球相关猪肉主要生产国(地区)一直寻求进入中国庞大的市场,欧盟尤甚。据了解,由于饮食差异,欧盟区域内居民一般不食用猪副产品,加之欧盟猪肉生产存在大量过剩产能,因此倾销出口中国成为不二选择,为其消化过剩产能的重要方式。欧盟猪肉相关产品也得以在中国市场长期保持第一进口来源地位,且出口数量一直保持高位。 近年来,受市场供需波动影响,猪价存在下行压力,国内产业盈利水平也随之不断下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同时,欧盟利用上述所谓竞争优势低价向中国市场倾销出口猪肉相关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冲击和影响。 2024年6月6日,商务部收到国内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认为,欧盟相关猪肉产品在中国市场存在明显的倾销行为,已经给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相关负责人今年9月5日表示,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欧盟相关产品的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据此,调查机关于9月5日发布初裁公告,决定以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6月17日立案后,调查机关通过发放问卷、听取评论意见、走访相关国内企业及对欧盟企业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了调查。调查程序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利害关系方权利。跟踪此案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史晓丽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调查机关严格依照我国反倾销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进行立案和调查,向欧盟出口商或生产商、国内生产者和国内进口商发放了调查问卷,充分听取了利害关系方的意见和评论。调查机关在此基础上得出的调查结论是客观的,作出的初步裁决是有事实依据和公正的,是维护我国公平进口秩序和国内产业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强调说,中方一贯审慎、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2025年以来,中方未对欧发起任何新调查,仅对白兰地、共聚聚甲醛2起反倾销案件作出终裁。其中,在白兰地案中,调查机关充分考虑欧盟企业诉求,以达成价格承诺协议方式结案。而同期欧盟对我发起6起反倾销原审调查,对我16起案件作出初裁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对12起案件作出终裁并正式征税。 史晓丽也认为,我国一直审慎运用贸易救济措施,至今对欧盟仅发起38起调查。而欧盟却对中国累计发起了263起调查,是全球第三大对华贸易救济调查发起者。而且欧盟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还引入“市场扭曲”标准,人为制造出所谓的“倾销”或人为抬高倾销幅度,以实现打击中国出口的目的。 面对欧盟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做法,中方一直通过在世贸组织起诉等途径敦促其停止对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并希望通过双边对话磋商解决贸易摩擦问题。商务部贸易救济局上述相关负责人9月5日表示,中方始终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愿与欧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共同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