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QRC2x0fl world.huanqiu.comarticle脸书与澳大利亚到底在“杠”什么?这事恐怕还没完/e3pmh22ph/e3pmh2398当地时间2月25日,澳大利亚议会正式通过一项法案,要求美国互联网公司谷歌、脸书在使用澳大利亚新闻内容时付费。不过,立法者表示,与这两大科技媒体达成交易仍需一段时间,将就此开展单独或集体谈判。 近日,围绕这部法案,澳大利亚政府和脸书闹得不可开交。 2020年12月9日,澳大利亚财政部提出了全球首个平衡利益分配不均、提升媒体议价能力的立法,叫《新闻媒体和数字化平台强制议价准则》。矛头直指美国互联网公司脸书和谷歌,希望解决本国媒体因美国科技公司而广告收入减少的问题。 根据这份法案,新闻机构可以单独或集体邀约脸书、谷歌等平台,就后者付费使用其新闻内容讨价还价。 今年2月17日,澳大利亚众议院通过了这份法案,要求互联网企业在使用新闻链接时,向播发那些新闻的澳大利亚媒体支付费用。 对澳大利亚的收费行为,谷歌开始表示反对,但后来还是与澳大利亚新闻集团等就获取新闻付费达成协议。但脸书的反应就激烈多了,迅速展开了“拉黑”回击。 18日一早,用惯了脸书的澳大利亚人发现,已经无法在脸书上阅读和分享新闻了。连澳大利亚政府机构的脸书页面也“中枪”。这给澳大利亚居民带来了很大麻烦。他们不但无法浏览国内外新闻,连本地的天气、消防、疫情信息也无法了解。 此后,双方经过多轮协商,澳政府同意修改议案,脸书也恢复了澳大利亚媒体的页面分享与访问权限。 新闻社交媒体化时代的利益之争 有意思的是,这场纠纷发生在美澳两个亲如兄弟的盟友国家之间,而且是发生在主权国家政府和另一个国家的企业之间。 说到底,这场纠纷的核心是新闻社交媒体化时代的利益之争。 拥有巨大流量的社交媒体平台和负责内容原创的新闻机构,谁该仰仗谁?两者是否应该分成,如何分成? 新闻的社交媒体化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是一个趋势。 路透社研究所的一个调查显示,现在52%的澳大利亚人将社交媒体作为新闻来源。脸书作为社交媒体新闻来源排名第一,其次是YouTube和Facebook Messenger。 流量和收入息息相关,现在在澳大利亚网络上每投入100美元的广告,谷歌获得53美元,脸书拿走28美元。 反观传统新闻媒体。从2005年到现在,澳大利亚印刷媒体的广告收益下跌75%,很多家媒体机构倒闭裁员。 专业新闻媒体生产的内容被分享在脸书等社交平台上,却没法获得报酬,它们的广告商也被脸书、谷歌抢走。 澳大利亚的传统媒体看不下去了,包括默多克传媒帝国旗下的澳大利亚新闻集团在内的媒体公司,竭力游说澳大利亚政府迫使科技公司走上谈判桌。 但脸书有截然不同的看法,表示自己与新闻发布者之间的价值交换其实对新闻机构有利,脸书为媒体创造的收入数以亿计。新闻发布者很愿意在脸书上发布新闻,因为这可以让更多人愿意付费订阅,既增加了受众人数,又提高了广告收入。而且,脸书还说,平台仅2020年就为澳大利亚媒体提供了约51亿次的新闻推送,价值大概4.07亿澳元(约合人民币20亿元)。意思是:我还没向你收钱,你反倒要我埋单。 澳大利亚政府的干预过于简单粗暴? 应该说,脸书在澳大利亚的迅猛发展是市场和消费者的选择,政府强制要求一个外国企业与本土企业分红有保护主义之嫌。当然,市场有失灵的时候,这时政府会对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但对脸书的制约中,澳大利亚政府对脸书如何违反澳大利亚反垄断等相关法律并没有作出非常翔实的指控。澳大利亚总理莫里森只是不断地用“霸凌”“傲慢”“令人失望”这样的字眼形容脸书,还说“不会阻止政府立法对数字内容进行监管”。这样的描述未免显得过于简单。 未来可能有更多国家向互联网巨头发起挑战 另外一个美国科技巨头微软就澳大利亚政府的法律表示支持。微软2月份发表的声明说:“该守则试图合理解决数码平台和澳大利亚新闻机构之间在议价问题上能力不平衡的问题。” 再比如这次,欧盟、加拿大也对澳大利亚政府的做法进行了口头认可。 欧盟已经拟定了《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的文本,其中体现了与澳大利亚法案相类似的思路。此外,欧盟2019年已经颁布的版权相关规定要求谷歌等平台与媒体、记者、作家等内容产出者签订协议,不过没有像澳大利亚法案那样激进地强制要求平台为每一个新闻链接付费;加拿大政府18日宣布,将起草类似法案,要求脸书等平台向加拿大媒体支付费用。 解读这次脸书和澳大利大政府的对峙,还有两个关键词:数字鸿沟和共生关系。 不仅发达与欠发达国家间存在数字鸿沟。这次澳大利亚与脸书的“斗法”,折射出发达国家间也存在“数字鸿沟”——在数字经济发展浪潮中,尤其是科技平台建设方面,澳大利亚和欧洲国家一样,相对美国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只能给别国提供市场,却无力成为科技平台的供给方。 复旦大学张涛甫教授认为,一方面新媒体巨头已经摧毁了传统媒体的营利模式,挑战了国家的部分主权;另一方面正是依靠新媒体巨头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政府和传统媒体的影响力也超越了以往的边界,传播范围更广。新法案短期内会令新媒体巨头利益受损,从长期看,双方最终还是会形成某种平衡,毕竟维系一个良性的媒体生态更为重要,共赢才能走远。 1614415542518责编:刘倩央视新闻客户端161441554251811[]{"email":"script_silent@huanqiu.com","name":"沉默者"}
当地时间2月25日,澳大利亚议会正式通过一项法案,要求美国互联网公司谷歌、脸书在使用澳大利亚新闻内容时付费。不过,立法者表示,与这两大科技媒体达成交易仍需一段时间,将就此开展单独或集体谈判。 近日,围绕这部法案,澳大利亚政府和脸书闹得不可开交。 2020年12月9日,澳大利亚财政部提出了全球首个平衡利益分配不均、提升媒体议价能力的立法,叫《新闻媒体和数字化平台强制议价准则》。矛头直指美国互联网公司脸书和谷歌,希望解决本国媒体因美国科技公司而广告收入减少的问题。 根据这份法案,新闻机构可以单独或集体邀约脸书、谷歌等平台,就后者付费使用其新闻内容讨价还价。 今年2月17日,澳大利亚众议院通过了这份法案,要求互联网企业在使用新闻链接时,向播发那些新闻的澳大利亚媒体支付费用。 对澳大利亚的收费行为,谷歌开始表示反对,但后来还是与澳大利亚新闻集团等就获取新闻付费达成协议。但脸书的反应就激烈多了,迅速展开了“拉黑”回击。 18日一早,用惯了脸书的澳大利亚人发现,已经无法在脸书上阅读和分享新闻了。连澳大利亚政府机构的脸书页面也“中枪”。这给澳大利亚居民带来了很大麻烦。他们不但无法浏览国内外新闻,连本地的天气、消防、疫情信息也无法了解。 此后,双方经过多轮协商,澳政府同意修改议案,脸书也恢复了澳大利亚媒体的页面分享与访问权限。 新闻社交媒体化时代的利益之争 有意思的是,这场纠纷发生在美澳两个亲如兄弟的盟友国家之间,而且是发生在主权国家政府和另一个国家的企业之间。 说到底,这场纠纷的核心是新闻社交媒体化时代的利益之争。 拥有巨大流量的社交媒体平台和负责内容原创的新闻机构,谁该仰仗谁?两者是否应该分成,如何分成? 新闻的社交媒体化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是一个趋势。 路透社研究所的一个调查显示,现在52%的澳大利亚人将社交媒体作为新闻来源。脸书作为社交媒体新闻来源排名第一,其次是YouTube和Facebook Messenger。 流量和收入息息相关,现在在澳大利亚网络上每投入100美元的广告,谷歌获得53美元,脸书拿走28美元。 反观传统新闻媒体。从2005年到现在,澳大利亚印刷媒体的广告收益下跌75%,很多家媒体机构倒闭裁员。 专业新闻媒体生产的内容被分享在脸书等社交平台上,却没法获得报酬,它们的广告商也被脸书、谷歌抢走。 澳大利亚的传统媒体看不下去了,包括默多克传媒帝国旗下的澳大利亚新闻集团在内的媒体公司,竭力游说澳大利亚政府迫使科技公司走上谈判桌。 但脸书有截然不同的看法,表示自己与新闻发布者之间的价值交换其实对新闻机构有利,脸书为媒体创造的收入数以亿计。新闻发布者很愿意在脸书上发布新闻,因为这可以让更多人愿意付费订阅,既增加了受众人数,又提高了广告收入。而且,脸书还说,平台仅2020年就为澳大利亚媒体提供了约51亿次的新闻推送,价值大概4.07亿澳元(约合人民币20亿元)。意思是:我还没向你收钱,你反倒要我埋单。 澳大利亚政府的干预过于简单粗暴? 应该说,脸书在澳大利亚的迅猛发展是市场和消费者的选择,政府强制要求一个外国企业与本土企业分红有保护主义之嫌。当然,市场有失灵的时候,这时政府会对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但对脸书的制约中,澳大利亚政府对脸书如何违反澳大利亚反垄断等相关法律并没有作出非常翔实的指控。澳大利亚总理莫里森只是不断地用“霸凌”“傲慢”“令人失望”这样的字眼形容脸书,还说“不会阻止政府立法对数字内容进行监管”。这样的描述未免显得过于简单。 未来可能有更多国家向互联网巨头发起挑战 另外一个美国科技巨头微软就澳大利亚政府的法律表示支持。微软2月份发表的声明说:“该守则试图合理解决数码平台和澳大利亚新闻机构之间在议价问题上能力不平衡的问题。” 再比如这次,欧盟、加拿大也对澳大利亚政府的做法进行了口头认可。 欧盟已经拟定了《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的文本,其中体现了与澳大利亚法案相类似的思路。此外,欧盟2019年已经颁布的版权相关规定要求谷歌等平台与媒体、记者、作家等内容产出者签订协议,不过没有像澳大利亚法案那样激进地强制要求平台为每一个新闻链接付费;加拿大政府18日宣布,将起草类似法案,要求脸书等平台向加拿大媒体支付费用。 解读这次脸书和澳大利大政府的对峙,还有两个关键词:数字鸿沟和共生关系。 不仅发达与欠发达国家间存在数字鸿沟。这次澳大利亚与脸书的“斗法”,折射出发达国家间也存在“数字鸿沟”——在数字经济发展浪潮中,尤其是科技平台建设方面,澳大利亚和欧洲国家一样,相对美国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只能给别国提供市场,却无力成为科技平台的供给方。 复旦大学张涛甫教授认为,一方面新媒体巨头已经摧毁了传统媒体的营利模式,挑战了国家的部分主权;另一方面正是依靠新媒体巨头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政府和传统媒体的影响力也超越了以往的边界,传播范围更广。新法案短期内会令新媒体巨头利益受损,从长期看,双方最终还是会形成某种平衡,毕竟维系一个良性的媒体生态更为重要,共赢才能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