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nt1f作者:张晓芳article中国与蒙古国双边关系简况/e3pmh22ph/e3pmt8os0一、中国与蒙古国双边关系简况中蒙两国边界线长4710公里。两国于1949年10月16日建立外交关系。中蒙建交50年来,两国关系虽经历过一些曲折,但睦邻友好始终是主流。尤其是近10年来,两国关系发展迅速,成果显著。1994年,双方重新签署《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为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政治、法律基础。1998年12月,应江泽民主席邀请,蒙古总统那•巴嘎班迪对中国进行了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中蒙联合声明,确定建立两国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健康互信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为两国关系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1999年7月,江泽民主席应邀对蒙古进行国事访问,充实和丰富了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内涵。2002年1月,蒙古总理恩赫巴亚尔对中国进行了正式访问,双方发表联合公报。2003年6月,胡锦涛主席对蒙古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宣布建立中蒙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并发表联合声明。2004年7月,蒙古总统巴嘎班迪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中蒙联合声明。2005年11月,蒙古总统恩赫巴亚尔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中蒙联合声明。2006年11月,蒙古总理恩赫包勒德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2008年6月,习近平副主席应邀对蒙古进行正式访问。近年来,两国互利合作不断扩大,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蒙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投资国。在国际事务中,双方在许多问题上有着相同或近似的看法,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蒙古是中国北部的重要邻国,地处中俄两国之间,地理位置独特。多年来,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对蒙古奉行睦邻友好政策。中方尊重蒙古的独立与主权,尊重蒙古人民自己选择的发展道路,尊重蒙古的无核区地位。二、双边政治关系回顾蒙古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之一。1960年双方签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1962年签订《边界条约》。60年代中后期,两国关系经历了曲折。70年代,两国恢复互派大使。80年代,两国关系逐步改善。1989年两国关系和两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与蒙古人民革命党相互关系实现正常化。此后,两国友好交流与合作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等各个领域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1990年中蒙双方发表联合公报,1994年修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并在此基础上签订《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双方确认,两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加强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蒙古领导人访华的主要有:总理泽登巴尔(1952、1959、1962年)、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桑布(1954年)、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第一书记丹巴(1956年)、大人民呼拉尔主席贾尔卡赛汗(1960年)、大人民呼拉尔主席林钦(1988年)、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彭•奥其尔巴特(1990年)、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贡•奥其尔巴特(1991年)、副总统兼国家小呼拉尔主席拉•贡其格道尔吉(1991年)、总理宾巴苏伦(1992年)、国家大呼拉尔主席那•巴嘎班迪(1994年)、总理彭•扎斯莱(1996年)、总统那•巴嘎班迪(1998年、2004年)、总理林•阿玛尔扎尔嘎勒(1999年)、国家大呼拉尔主席拉•贡其格道尔吉(2000年)、总理那•恩赫巴亚尔(2002年)、总统那·恩赫巴亚尔(2005年)、总理米•恩赫包勒德(2006年)。中国领导人访蒙的主要有:总理周恩来(1954、1960年)、国家副主席朱德(1956年)、国家主席杨尚昆(1991年)、总理李鹏(1994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乔石(1997年)、副总理兼外长钱其琛(1997年)、国家主席江泽民(199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尉建行(2000年)、国家主席胡锦涛(2003年)、副总理吴仪(2005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徐匡迪(2006年)、国家副主席习近平(2008年)。三、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1951年中蒙两国建立贸易关系。1989年两国政府成立了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委员会,迄今已举行十次会议。1991年两国政府签订了新的贸易协定,以现汇贸易取代了政府间记帐贸易。同年,两国政府签署投资保护协定。据中国海关统计,2007年,中蒙贸易总额约为20.3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额约为6.8亿美元,进口额约为13.5亿美元。2008年,两国政府签署《中蒙经贸合作中期发展纲要》。中蒙两国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发展经贸合作关系。据蒙方统计,截至2007年底,中国对蒙投资共计11.81亿美元,投资项目3769项,分别占外商对蒙直接投资总额和外资企业总数的 51.3%和48.5%,继续保持为蒙第一大投资国。2007年10月,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率团参加在乌兰巴托举行的中蒙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985年以来,两国在发展政府间贸易的同时发展边境贸易。目前,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省、吉林省等同蒙古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边境贸易。127468038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佚名环球网127468038000011[]{"email":"anonymous@huanqiu.com","name":"佚名"}
一、中国与蒙古国双边关系简况中蒙两国边界线长4710公里。两国于1949年10月16日建立外交关系。中蒙建交50年来,两国关系虽经历过一些曲折,但睦邻友好始终是主流。尤其是近10年来,两国关系发展迅速,成果显著。1994年,双方重新签署《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为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政治、法律基础。1998年12月,应江泽民主席邀请,蒙古总统那•巴嘎班迪对中国进行了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中蒙联合声明,确定建立两国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健康互信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为两国关系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1999年7月,江泽民主席应邀对蒙古进行国事访问,充实和丰富了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内涵。2002年1月,蒙古总理恩赫巴亚尔对中国进行了正式访问,双方发表联合公报。2003年6月,胡锦涛主席对蒙古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宣布建立中蒙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并发表联合声明。2004年7月,蒙古总统巴嘎班迪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中蒙联合声明。2005年11月,蒙古总统恩赫巴亚尔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中蒙联合声明。2006年11月,蒙古总理恩赫包勒德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2008年6月,习近平副主席应邀对蒙古进行正式访问。近年来,两国互利合作不断扩大,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蒙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投资国。在国际事务中,双方在许多问题上有着相同或近似的看法,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蒙古是中国北部的重要邻国,地处中俄两国之间,地理位置独特。多年来,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对蒙古奉行睦邻友好政策。中方尊重蒙古的独立与主权,尊重蒙古人民自己选择的发展道路,尊重蒙古的无核区地位。二、双边政治关系回顾蒙古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之一。1960年双方签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1962年签订《边界条约》。60年代中后期,两国关系经历了曲折。70年代,两国恢复互派大使。80年代,两国关系逐步改善。1989年两国关系和两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与蒙古人民革命党相互关系实现正常化。此后,两国友好交流与合作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等各个领域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1990年中蒙双方发表联合公报,1994年修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并在此基础上签订《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双方确认,两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加强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蒙古领导人访华的主要有:总理泽登巴尔(1952、1959、1962年)、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桑布(1954年)、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第一书记丹巴(1956年)、大人民呼拉尔主席贾尔卡赛汗(1960年)、大人民呼拉尔主席林钦(1988年)、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彭•奥其尔巴特(1990年)、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贡•奥其尔巴特(1991年)、副总统兼国家小呼拉尔主席拉•贡其格道尔吉(1991年)、总理宾巴苏伦(1992年)、国家大呼拉尔主席那•巴嘎班迪(1994年)、总理彭•扎斯莱(1996年)、总统那•巴嘎班迪(1998年、2004年)、总理林•阿玛尔扎尔嘎勒(1999年)、国家大呼拉尔主席拉•贡其格道尔吉(2000年)、总理那•恩赫巴亚尔(2002年)、总统那·恩赫巴亚尔(2005年)、总理米•恩赫包勒德(2006年)。中国领导人访蒙的主要有:总理周恩来(1954、1960年)、国家副主席朱德(1956年)、国家主席杨尚昆(1991年)、总理李鹏(1994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乔石(1997年)、副总理兼外长钱其琛(1997年)、国家主席江泽民(199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尉建行(2000年)、国家主席胡锦涛(2003年)、副总理吴仪(2005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徐匡迪(2006年)、国家副主席习近平(2008年)。三、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1951年中蒙两国建立贸易关系。1989年两国政府成立了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委员会,迄今已举行十次会议。1991年两国政府签订了新的贸易协定,以现汇贸易取代了政府间记帐贸易。同年,两国政府签署投资保护协定。据中国海关统计,2007年,中蒙贸易总额约为20.3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额约为6.8亿美元,进口额约为13.5亿美元。2008年,两国政府签署《中蒙经贸合作中期发展纲要》。中蒙两国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发展经贸合作关系。据蒙方统计,截至2007年底,中国对蒙投资共计11.81亿美元,投资项目3769项,分别占外商对蒙直接投资总额和外资企业总数的 51.3%和48.5%,继续保持为蒙第一大投资国。2007年10月,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率团参加在乌兰巴托举行的中蒙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985年以来,两国在发展政府间贸易的同时发展边境贸易。目前,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省、吉林省等同蒙古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边境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