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11岁少女堕胎申请被道德法庭驳回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时报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6-21 16:11

环球时报驻罗马尼亚记者李明报道 一名罗马尼亚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医事道德法庭今天拒绝让一名称被叔叔强暴怀孕的11岁少女堕胎。


  位于罗马尼亚东北部城市雅西的Cruz Voda医院妇产科主任托多希固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妇女怀孕十四个星期以上者,只能在母亲的生命危急或是胚胎有畸形之虑,才能进行中止怀孕手术。”“经过检查,法庭认为怀孕过程顺利,因此不准中止怀孕。”


  这名少女在两星期前喊肚子痛,经医师检查后父母才发现她怀孕。警方正在追捕已经潜逃的叔叔。


  托多希固指出:“法庭不采信强暴怀孕的原因有二,第一,目前仍无法证实是强暴;第二法律规范不允许任何例外。”“医生在下这个决定的过程非常困难,他们寻求各种允许终止怀孕的可能理由,但一条都找不到。”初期的地区医学委员会曾经建议同意终止怀孕,主要考虑是这名少女还太小。但罗马尼亚的法令规定,怀孕超过十四周,必须由道德法庭做最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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