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khFD article没有派对,生活照样好好的/e3pmh22ph/e3pmt8os0一个在纽约过了7年“派对生活”的英国姑娘,今年年初回到伦敦生活。一年过去了,34岁的她对英国媒体讲述了自己从纽约到伦敦的变化:回到伦敦生活的这一年,我好像只有一条像样的裙子了。那还是我去年在纽约买的。几周前我参加一场婚礼时第一次穿上它,但我只是在舞池里转了转就开心地坐下了,这好像是我今年第一次跳舞。顺便说一句,回到伦敦后,我已经去过剧院36次了。虽然我不是特别爱看那些沉闷的戏剧,但这总算是“适合”我的一项休闲活动。我今年34岁,跳舞太累,再说我也太忙了。但这样的解释似乎有些勉强。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没有结婚。我有的是时间看电视、上剧院和出外度假。至于跳舞,说实话,我现在没有那种激情。 是伦敦让我的生活如此平淡,还是我自己甘于平淡?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时,我不得不回忆过去在纽约的7年,觉得有些伤心。把露背裙穿反也“不赖”我二十多岁时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纽约度过的。简单地说,我当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派对女郎”。我曾经习惯于穿着款式夸张的裙子、性感暴露的内衣、细细的高跟鞋,出现在各种聚会场合,疯狂地在舞池中旋转。现在翻看当时拍的一些照片,我自己都觉得有点脸红:把“花花公子”的小兔子饰物挂在脖子上晃荡,穿着豹纹紧身裙、红色高跟鞋参加晚宴。我那时也偶尔会琢磨一下:“这样打扮别人会怎么看?”但大多数时候我一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再说我参加的大多数聚会和夜总会似乎都欢迎我这样的装束。不过也有出丑的时候。有一次我穿了一件露背裙参加一家酒店的开业典礼。那件衣服的领口开得太低了,我清楚记得当时那种慌乱而尴尬的举动——手要不停地把“逃逸而出”的双乳往回塞。直到那晚回家后,我才发现自己居然把露背裙的前后穿反了!这对我可不是什么好事,我那晚的舞伴是我当时的老板。40多岁的他自妻子去世后一直单身。“这打扮不赖,”他说,“像你这样的姑娘,年轻、单身、有活力,在纽约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夜生活里寻找真情在纽约有差不多两年的时间里,每个周三晚上,我都会去我的朋友奥黛丽开的夜总会消遣,那是摇摆舞爱好者的聚集地。与我同去的还有我的两位男性朋友范西和莫比。他俩经常在距离“小意大利”几个街区的一个地下室开狂欢派对。莫比曾经陪我去过一次,他当时吻了我的脖子。他说他想借此表明,即便两个男女不来电,彼此亲吻也是一件很棒的事情。我那时感觉确实不错,我想朋友之间的感情是纯洁的,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不过后来遇到的事情就有些“可恶”。在一次聚会上,我认识了一个举止文雅的男士,我觉得他是那种只能在电影中出现的男人,我想我当时是喜欢上他了。因为我参加聚会的动机很单纯,就是为了找乐子。在跟这位优雅的男士跳过一支舞后,我在他耳朵边窃窃私语了一番,次日我给他打电话,请他与我一块去欣赏现代艺术博物馆的展览。我知道自己大胆主动,这让我自己都感到有些惊讶。他没有马上答应我,但接着就请我吃饭,然后是下一次约会,后来我们终于在某个晚上睡到了一起。这段经历听上去是不是有些浪漫?可是当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却装作我们从未认识过一样。对了,他没有完全忽视我,他打了声招呼,然后就一腔热情地跟我的老板聊上了。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将引诱当成了相爱,将逢场作戏当成了天长地久。我觉得自己真傻,越是轻易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花花公子,就越容易遭到抛弃。回到伦敦享受平淡回首在纽约的7年生活,我觉得既快乐又遗憾。我那时还是个20出头的姑娘,做过令自己深感后悔的事情。我曾不惜一切代价地取悦别人,想尽办法希望人见人爱。我结交了许多朋友,并通过努力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我学会了独立生活,自己购置生活用品,懂得照料好自己的日常生活。我还学会了说“不”,明白不必太在意别人的表扬。正因为在纽约有过“派对女郎”的经历,回到伦敦后,我开始撰写有关女性主义的文章。出于职业工作的需要,我现在仍参加各种聚会,只是不像在纽约那么频繁。上个月我参加了时装杂志《vogue》举办的一个晚会,当时我穿了件很普通的晚礼服,身上没有一样花哨的装饰。我没想过让男人对自己倾倒——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想法了。现在单独一个人呆在家里,我也不感到孤独。没有聚会,生活照样过得好好的。这一年来,我喜欢看别人在有布景的舞台上表演,很快就成了剧院的常客。有时候,我会翻看在纽约时的那些老照片,一边看一边问自己:还怀念那段穿一身漂亮裙子吸引众人目光的日子吗?不。所以在参加《vogue》的聚会后,我没有去跳舞,而是直接回了家。因为我现在觉得,每天早早回家休息是一件再愉快不过的事情了。▲( 2006.12.22 第19版)120454524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佚名环球时报120454524000011[]{"email":"anonymous@huanqiu.com","name":"佚名"}
一个在纽约过了7年“派对生活”的英国姑娘,今年年初回到伦敦生活。一年过去了,34岁的她对英国媒体讲述了自己从纽约到伦敦的变化:回到伦敦生活的这一年,我好像只有一条像样的裙子了。那还是我去年在纽约买的。几周前我参加一场婚礼时第一次穿上它,但我只是在舞池里转了转就开心地坐下了,这好像是我今年第一次跳舞。顺便说一句,回到伦敦后,我已经去过剧院36次了。虽然我不是特别爱看那些沉闷的戏剧,但这总算是“适合”我的一项休闲活动。我今年34岁,跳舞太累,再说我也太忙了。但这样的解释似乎有些勉强。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没有结婚。我有的是时间看电视、上剧院和出外度假。至于跳舞,说实话,我现在没有那种激情。 是伦敦让我的生活如此平淡,还是我自己甘于平淡?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时,我不得不回忆过去在纽约的7年,觉得有些伤心。把露背裙穿反也“不赖”我二十多岁时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纽约度过的。简单地说,我当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派对女郎”。我曾经习惯于穿着款式夸张的裙子、性感暴露的内衣、细细的高跟鞋,出现在各种聚会场合,疯狂地在舞池中旋转。现在翻看当时拍的一些照片,我自己都觉得有点脸红:把“花花公子”的小兔子饰物挂在脖子上晃荡,穿着豹纹紧身裙、红色高跟鞋参加晚宴。我那时也偶尔会琢磨一下:“这样打扮别人会怎么看?”但大多数时候我一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再说我参加的大多数聚会和夜总会似乎都欢迎我这样的装束。不过也有出丑的时候。有一次我穿了一件露背裙参加一家酒店的开业典礼。那件衣服的领口开得太低了,我清楚记得当时那种慌乱而尴尬的举动——手要不停地把“逃逸而出”的双乳往回塞。直到那晚回家后,我才发现自己居然把露背裙的前后穿反了!这对我可不是什么好事,我那晚的舞伴是我当时的老板。40多岁的他自妻子去世后一直单身。“这打扮不赖,”他说,“像你这样的姑娘,年轻、单身、有活力,在纽约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夜生活里寻找真情在纽约有差不多两年的时间里,每个周三晚上,我都会去我的朋友奥黛丽开的夜总会消遣,那是摇摆舞爱好者的聚集地。与我同去的还有我的两位男性朋友范西和莫比。他俩经常在距离“小意大利”几个街区的一个地下室开狂欢派对。莫比曾经陪我去过一次,他当时吻了我的脖子。他说他想借此表明,即便两个男女不来电,彼此亲吻也是一件很棒的事情。我那时感觉确实不错,我想朋友之间的感情是纯洁的,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不过后来遇到的事情就有些“可恶”。在一次聚会上,我认识了一个举止文雅的男士,我觉得他是那种只能在电影中出现的男人,我想我当时是喜欢上他了。因为我参加聚会的动机很单纯,就是为了找乐子。在跟这位优雅的男士跳过一支舞后,我在他耳朵边窃窃私语了一番,次日我给他打电话,请他与我一块去欣赏现代艺术博物馆的展览。我知道自己大胆主动,这让我自己都感到有些惊讶。他没有马上答应我,但接着就请我吃饭,然后是下一次约会,后来我们终于在某个晚上睡到了一起。这段经历听上去是不是有些浪漫?可是当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却装作我们从未认识过一样。对了,他没有完全忽视我,他打了声招呼,然后就一腔热情地跟我的老板聊上了。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将引诱当成了相爱,将逢场作戏当成了天长地久。我觉得自己真傻,越是轻易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花花公子,就越容易遭到抛弃。回到伦敦享受平淡回首在纽约的7年生活,我觉得既快乐又遗憾。我那时还是个20出头的姑娘,做过令自己深感后悔的事情。我曾不惜一切代价地取悦别人,想尽办法希望人见人爱。我结交了许多朋友,并通过努力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我学会了独立生活,自己购置生活用品,懂得照料好自己的日常生活。我还学会了说“不”,明白不必太在意别人的表扬。正因为在纽约有过“派对女郎”的经历,回到伦敦后,我开始撰写有关女性主义的文章。出于职业工作的需要,我现在仍参加各种聚会,只是不像在纽约那么频繁。上个月我参加了时装杂志《vogue》举办的一个晚会,当时我穿了件很普通的晚礼服,身上没有一样花哨的装饰。我没想过让男人对自己倾倒——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想法了。现在单独一个人呆在家里,我也不感到孤独。没有聚会,生活照样过得好好的。这一年来,我喜欢看别人在有布景的舞台上表演,很快就成了剧院的常客。有时候,我会翻看在纽约时的那些老照片,一边看一边问自己:还怀念那段穿一身漂亮裙子吸引众人目光的日子吗?不。所以在参加《vogue》的聚会后,我没有去跳舞,而是直接回了家。因为我现在觉得,每天早早回家休息是一件再愉快不过的事情了。▲( 2006.12.22 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