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废除旧法 妇女再婚不需再等300天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新华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2-17 12:27

  新华网北京2月16日电 哥斯达黎加宪法法庭日前宣布,废除一条限制妇女在离婚后300天再婚的法律规定。


  根据这一法律条款,哥斯达黎加妇女从离婚之日起,通常至少要过300天才能再次结婚,除非有2名以上医生证明她没有怀孕,或在这300天内已完成生产。


  这一法律条款据称是为了保护刚离婚男性做父亲的权利,避免离婚双方就孩子的血缘问题产生纠纷。


  律师卡蒂娅·乌马尼亚认为,这一法律条款是对妇女的性别歧视。因为在哥斯达黎加,男性再婚不受任何时间限制。


  如今,哥立法部门认为,孩子的血缘问题可以通过亲子鉴定等医学技术更好地加以解决,因此决定废除这一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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