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反思爆炸案 称消防法令漏洞百出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网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01-10 10:47
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韩国利川冷冻仓库大火之后,一时间韩国国内对韩国松散的消防法令和建筑施工中陋习的指责如暴雨般来势凶猛。
韩联社9日报道称,虽然对事故原因的调查还没有结束,直接原因还不能确定,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法令没有漏洞的话就不会连续发生这样大的惨事。
韩国相关专家指出,最大的漏洞就是建筑物在完工以后存在一段时间的相关防火管理人员缺位。韩国消防设施的安放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施行规则第14条规定:对于新建、增建、改建、再建、大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物,要在竣工后30天以内任命防火管理人员。因为韩国惯例上是,一般消防完工检查先于竣工两周左右完成,所以就导致了最长可达45天的火灾无防备的“合法”这一法律空白。
另外其他被指出的法令上的漏洞就是,偌大的工程却只规定配备1名消防监理员。
《消防设备施工法施行令》第11条规定,总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或40层以上高度的施工现场的特级监理员中备具备消防技术资格的人员要在1名以上。
专家指出,虽然法令规定是“1名以上”但往往为了节省人力费而只雇佣1名,并且消防管理人员一般也只是一周到现场一次而已,这都是一直以来就存在的惯例。
利川冷冻库是一个面积为23338平方米的超大型地下冷冻仓库,1名没有消防技术资格的特级监理员一周到现场一次,就把这认为是符合规定了。
《消防设备施工法施行令》在2007年1月被修订,对原有的监理员的配备标准和相关规定作了调整,将10万平方米调整为20万平方米,将30层调整为40层,相对于之前的法令放宽了很多。
一名在利川地区独自负责一个60多层高的大楼有11年时间的消防技术人员说:“这样大的一个建筑内,自己独自负责消防安全,感觉很有负担,也对这种做法不能理解。放宽安全规定就等于忽视人的生命,这话只有等悲剧发生才能真切感受到。”
















